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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昌吉州制定出台了《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采取分阶段、分容量对各类燃煤供热锅炉按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整改,综合运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燃料替代以及提标改造等措施对燃煤锅炉实施综合整治。今年起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今年年底坚决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年内全部拆除建成区以及2013年以来违规建设的每小时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分散燃煤锅炉,对每小时20蒸吨以上(含20蒸吨)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目前,全州已拆除燃煤锅炉18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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